公告日期:2026-09-1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科诺尔”、“公司”、“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纳科诺尔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纳科诺尔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进行了
文件情况 审阅,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已督导纳科诺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情 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
况 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本督导期内,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持续监督纳科诺尔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
情况 和使用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审阅了纳科诺尔股东会、董事会等相关
情况 的会议文件,并通过日常沟通、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
范运作。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纳科诺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5、现场核查情况 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存在重大违
规事项。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纳科诺尔募集资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金、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共发表了 6 次
专项核查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 无。
荐工作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 存在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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