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920519 证券简称:万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7
西安万德能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及
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审议并
通过:
选举王育斌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11,756,631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171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汪希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808,894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06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李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杨青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622,226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97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胡健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卢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王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生效,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任职要求。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岗位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意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拟聘任人员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符合公司相关岗位资格要求,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候选人任职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六、相关风险揭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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