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迅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博迅生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如适用)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同时公告编号(2025-010)的《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中董事会关于剩余授权期限和授权范围的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终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不排除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收益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为防范风险,公司安排专人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并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博迅生物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培华 谭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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