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1 月 8日,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对上述议案发表核查意见。
2、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相关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情况发表专业意见,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3、2026 年 1 月 8 日至 2026 年 1 月 18 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
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核查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10)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1)。
4、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9)。
5、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对上述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
披露的公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22)。
6、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聘请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
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披露的《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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