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1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副总经理贺玲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陈健因出差缺席,委托董事贺玲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拟向 120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股票期权 1,465,350
份,授予日为 2026 年 1 月 26 日,授予价格为 135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独立财务顾问对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6]AN001-2 号)。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董事贺玲女士因系陈健先生配偶,亦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
(三)《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证字[2026]AN001-2 号)。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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