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团队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核心团队及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的价值理念和企业文化,为股东带来持久价值回报。
(二)立足当前发展阶段和实际、结合行业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核心团队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优化薪酬与分配机制、不断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和文化,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与技术、业务骨干,进一步提升核心员工的稳定性及凝聚力。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及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办法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各考核单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个人绩效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四)由于公司未在董事会中设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则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进行核查,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若公司未来在董事会中设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则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核查或发表意见,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届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再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或发表意见。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设置为营业收入(A)与净利润(B)两个指标,两个指标需达到一定的考核目标方可进行相应比例的行权。行权考核条件具体如下:
考核年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行权期 度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An) (Am) (Bn) (Bm)
第一个 2026 年 110,000 120,000 3,000 4,000
第二个 2027 年 140,000 150,000 4,500 5,5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且 B≥B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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