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2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
代表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审议并通
过:
选举陈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该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7,641,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79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该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7,641,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79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贺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2,39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017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乔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该人
员持有公司股份 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1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师健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8,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6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乔楠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该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15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聘任孙兴亚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三年,自2025年11 月5日起生效,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换届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换届为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符合任职要求。
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换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董事会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被提名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结合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员具备所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管理经验等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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