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920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公告编号:2025-130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进行海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发展,出口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高。为优化公司全球产能配置与供应链结构,提升公司海外业务的稳定性与运营效率,并更好地满足公司国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实施“马来西亚新工厂建设项目”相关海外投资安排,项目经营范围:智能传感器、执行器及其解决方案的研究、设计、生产和销售。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控股的孙公司(由香港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
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约为 5,480 万美元,包括项目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及实施该项目初期所需的生产材料储备等,项目建设周期为 4 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
千万元人民币;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予以认定,其中营业收入指标执行下列标准: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金额约 5,480 万美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经审计总资
产的 32.71%,占净资产的 38.54%,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注:按 2025 年 12 月 8 日董事会当天汇率计算。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进行海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海外投资项目尚需履行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审批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马来西亚新工厂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控股的孙公司(由香港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
3、项目建设地点:马来西亚
4、项目经营范围:智能传感器、执行器及其解决方案的研究、设计、生产和销售
5、项目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为 5,480 万美元,包括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及实施该项目初期所需的生产材料储备等,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后续如需改变资金来源,再另行根据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6、项目建设周期:4 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形式。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海外投资项目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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