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920489 证券简称:佳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7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兑、汪静、丁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8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所提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深入分析,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并完成整改方案实施。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
1、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为切实落实整改要求,公司迅速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公司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公司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整改措施的具体执行落实。
可行的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了责任主体、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后续公司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子公司存在代持股份情形
1、 情况概述
2020 年 11 月,公司在《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中披露的安徽沙丰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丰新材料”)股东及持股比例,与实际情况不符。
2、 整改措施
公司对沙丰新材料股权代持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厘清了代持主体、代持份额、代持原因等关键信息。公司督促代持双方制定代持股份处置措施,并督促其就代持股份处置事宜与主管税务机关、工商登记部门进行沟通,合法合规地解决上述股权代持事宜。
3、 整改责任人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4、 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上述代持股份相关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对应股份代持关系已解除,并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后续公司将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监管相关要求,持续规范股权管理与公司治理工作。
(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1、 情况概述
子公司沙丰新材料业绩承诺期存在虚增利润情形,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2、 整改措施
(1)业绩补偿追偿:公司已根据《安徽佳先功能助剂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小龙、孙国庆、何益平、高泓静关于买卖安徽沙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67%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内容,对承诺方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进行了重新测算,并组建了业绩补偿追偿专项小组进驻沙丰新材料现场对承诺方进行约谈,积极追讨业绩补偿款。目前,业绩补偿款已全部收回,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丰新材料业绩承诺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复核,对虚增利润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实。
根据复核结果,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 2021 年度至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 2023 年原已确认的业绩补偿款进行调整,因前期年度财务报表的调整,进而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2025 年三季度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此外,公司结合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对《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三季度报告》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正。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2024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2)、《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3)、《2025 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6-015)。
(3) 追回绩效薪酬:公司对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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