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作为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峆一药业”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峆一药业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峆一达善医药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不超过 8 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峆一达善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455,799,065.23 元的比例为 43.88%。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三、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峆一达善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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