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6 19:28:20 股吧网页版
戈碧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戈碧迦”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戈碧迦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预计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关联交易共计 2 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拟租赁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 180 号面积 997.92 平方米的仓库及办公场所,并拟与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述及关联关系

(1)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浦江县一点红大道 180 号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7 日

法定代表人:虞顺积

注册资本:18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五金产品
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面料纺织加工;(酸铅蓄电池、水晶玻璃制品制造、挂锁及挂锁配件制造、废旧塑料、电镀、印染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虞顺积控制的公司;虞顺积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为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虞顺积与虞国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系父子关系。

2、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拟租赁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 180 号面积 997.92 平方米的仓库及办公场所,并拟与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租赁
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的仓库及办公场所,面积约 997.92平方米,租赁期限 12 个月,含税租金 289,753 元,租金按年度支付。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以往年租赁该房产的价格,同时参考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也未出现关联方利益转移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情形,不存在重大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十七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预计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和经营资金之需,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按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预计发生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关联担保金额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额度为准。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