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五章 董事会 ......32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8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50
第八章 通知及公告 ......56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7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6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62
第十二章 附则 ......6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许昌首山天瑞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596298927Y。
第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an Silane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邮政编码:4617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2,060,067.00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于专业化发展之路,以构建以工业气体为基础、以电子级硅烷气为龙头,向特种气体行业扩张,通过硅、氢延链补链,做大做强新材料、新能源业务。同时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批准登记,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天然水收集与分配、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生产线管理服务;陆地管道运输;供冷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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