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920357 证券简称:雅葆轩 公告编号:2025-119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称 (股) (%)
胡啸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5,759,500 32.1672%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人、董事长 分派转增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拟减
股东名 量 数量占总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股份 持
称 (股) 股本比例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来源 原因
(%)
本公告披露 根据市 北交所上市 自身
胡啸宇 不高于 2% 集中 之日起 30 场价格 前取得(含权 资金
1,601,600 竞价 个交易日后 确定 益分派转增 需求
的 3 个月内 股)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 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胡啸宇先生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止至本公告日,胡啸宇先生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二)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未来 12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控制权变动的安排。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胡啸宇先生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