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920339 证券简称:恒太照明 公告编号:2025-090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7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彭晴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高柏特因境外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纪少东因境外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南通美然包装有限公司、温州美墨彩印科技有限公司、乐清市德美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恒太电气有限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关联方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2026 年度关联方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彭晴、高柏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 年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3,000 万元,涉及授信银行包括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任意时间节点理财余额不超过 30,000万元(含 30,000 万元)。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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