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30 02:17:29 股吧网页版
灵鸽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盈利722.15万元 同比扭亏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王博

K图 920284_0

  中证智能财讯灵鸽科技(920284)10月29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8亿元,同比下降20.17%;归母净利润722.15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576.68万元,同比扭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2.35万元,上年同期为-2059万元;报告期内,灵鸽科技基本每股收益为0.069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2%。

  以10月29日收盘价计算,灵鸽科技目前市盈率(TTM)约为-166.71倍,市净率(LF)约15.64倍,市销率(TTM)约27.1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涉足物料自动化处理。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2%,同比上升4.27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入资本回报率为2.18%,较上年同期上升4.26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5162.35万元,同比增加7221.34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80.42万元,同比减少3040.7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693.59万元,上年同期为-872.74万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存货较上年末增加182.3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4.45个百分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6.4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1.51个百分点;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9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5.02个百分点;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7.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3.43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06.6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1.21个百分点;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63.9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5.59个百分点;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27.2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4.39个百分点;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44.5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56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流动比率为1.3,速动比率为0.81。

  三季报显示,2025年三季度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取代了二季度末的蒋红卫、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俞红、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黄海平。在具体持股比例上,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深圳市大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271.2812.132177-1.000
杭一253.592.42005不变
交银施罗德瑞和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43.32.321882新进
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7.321.596769新进
交银施罗德阿尔法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5.731.581578新进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46.841.401384新进
交银施罗德持续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3.761.18112新进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17.151.118013新进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93.270.890097新进
无锡灵睿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620.673977不变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