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920249 证券简称:利尔达 公告编号:2026-005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崔彦军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名胡先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胡先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崔彦军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胡先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候选人胡先伟先生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与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先伟先生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综上,我们同意提名胡先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1 日
附件:
1.胡先伟先生简历
胡先伟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省特支计划领军人
才、杭州市 C 类高层次人才、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专家、浙江省财政厅
PPP 专家。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注册税务师。2002 年 7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航民股份财务负责人;2005 年 5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普星能量董事、副总裁、
财务总监;2012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诚邦股份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投资
总监;现任杭州海的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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