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920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150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及通讯方式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5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钟永铎
6.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钟永铎、王凤敏、代晓玲、楼周仁、单军、海乐、詹桂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认真对照 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 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质性条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具体方案。
一、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
(一)发行对象范围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二)发行对象的确定方法
本次发行可转债将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相同价格、相同利率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三、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按照本次发行可转债的面值(100 元)发行,期限为(6 年)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拟发行数量不超过 200.00 万张(含本数)。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4、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5、本次发行认购方式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6、债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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