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节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美登科技、本公司、 指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
财务顾问报告、本财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报告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激励计划、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计 指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
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且在公司(含子公司)任
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交易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持续监管办法》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监管指引第 3 号》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考核管理办 指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法》 核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单位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美登科技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对公司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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