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43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及控股孙公司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锂源”,与“常州锂源”合称为“卖方”)与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楚能”)、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楚能”)及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楚能”,与“武汉楚能”、“孝感楚能”合称为“买方”)共同签署了《<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原常州锂源、南京锂源与武汉楚能、孝感楚能、宜昌楚能签订的《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与修订。 如按照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不考虑客供碳酸锂模式的情况下),《补充协议二》与《原协议》总销售金额超人民币450亿元(最终根据销售订单据实结算)。《补充协议二》自2025年11月24日起生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履行了签订补充协议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补充协议二》及《原协议》为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合同,公司签订上述协议有助于与下游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有助于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若上述协议能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各年度业绩产生的影响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一、《原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5月9日,卖方与买方签署了《生产材料采购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由卖方自2025至2030年间合计向买方销售15万吨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销售模式包括卖方自供碳酸锂及买方客供碳酸锂,具体单价由各方根据协议条款逐月确定,如按照预计数量及市场价格估算(不考虑客供碳酸锂模式的情况下),合同总销售金额超人民币50亿元(最终根据销售订单据实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补充协议二》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及控股孙公司南京锂源与楚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武汉楚能、孝感楚能及宜昌楚能共同签署了《<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情况如下:
1、合同有效期的修订情况
《原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30年4月30日止。
《补充协议二》约定: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2、约定数量的修订情况
《原协议》约定:自2025年至2030年期间,卖方合计向买方销售1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
《补充协议二》约定:自2025年至2030年期间,卖方合计向买方销售13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
3、新增关于预付款的约定情况
《补充协议二》约定:协议签订生效后,买方在一定期限内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至卖方账户,卖方开始供货后,买方支付卖方的相关货款优先从该笔预付款内扣除,直至扣除完毕。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5MA4KT3JE4G
2、成立时间:2017-03-30
3、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星光大道489号
4、法定代表人:黄锋
5、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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