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7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责,规范公司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的行为,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设财务负责人一名,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计算,可连聘连任。
若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辞职或被解聘,继任总经理的任期自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前任总经理任期届满时止。
第五条 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解聘总经理必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八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应当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上市公司的工作。兼任高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指导、督导完成;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二)管理分管的业务和部门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三)负责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制订资金计划、成本费用标准、财务核算、日常资金管理及实施对各部门费用支出的监督;拟订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报董事会;保管财务印鉴,拟订财务印鉴使用管理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具体情况提请董事会聘任公司的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事务。
第十三条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工作业绩。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可自行或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该管理人员不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列。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有行政、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董事会建议总经理提请董事会对该人予以解聘的,总经理应提议解聘;总经理不提议解聘的,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总经理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应有明确的议题并应附有相应的说明文件、数据和/或其他参考资料。
第十七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八条 总经理制定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考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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