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78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加强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公司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各部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其他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
(二)系统性原则。系统化构建覆盖公司各部门、各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体系。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之间应相互协调,避免冲突或重复。
(三)及时性原则。公司各部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及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针对业务经营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制定新规则,及时修订、废止过时的规章制度。
(四)切合实际原则。公司各部门结合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实际制定各自的规章制度。
(五)统一管理原则。公司规章制度都应向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备案并统一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相关词语定义如下:
(一)“规章制度”是指公司总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由公司各部门按职责权限起草,履行审核、审议、批准程序后发布,用以规范和约束公司治理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总称。
(二)以下文件不属于本规定所称“规章制度”的范围:
1. 公司转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2. 公司就具体事项所提出的工作要求或批复文件。
3. 在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过程中所适用的各类“通知”“计划”“方案”“意见”“报告”等不具有普适性、长期性的文件。
(三)公司规章制度分为根本制度(公司章程)、一级制度(基本制度)、二级制度(管理办法)、三级制度(操作规范)。
(四)“根本制度”是指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制定与修订。
(五)“一级制度”是指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基本领域所做的原则性、导向型、纲领性的规范性文件。一级制度(基本制度)由总经理组织制定,董事会审批通过。
(六)“二级制度”是指在公司基本制度框架内,对日常经营管理的某一领域或业务的管理规则、程序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二级制度(管理办法)由总经理组织制定、董事长审批通过。
(七)“三级制度”是指在一级制度、二级制度的基础上、各部门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针对某一领域、某一业务的具体组织实施、操作流程性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三级制度(操作规范)由各部门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制定、修订,并经过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
(八)“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是指对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统一管理的组织,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兼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兼任,委员由各一级部门和
事业部负责人兼任。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职能由秘书处承担。
(九)“管理机构”是指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为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的归口管理机构。“管理部门”是指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秘书处工作。
(十)“制定部门”是指在其业务与职权范围内编制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各部门与事业部。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六条 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公司现行规章制度管理工作,组建公司内部制度库,统一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公司规章制度年度评估,对规章制度进行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或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承担审议、审核等职责;
(四)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开展规章制度的清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梳理制度发布流程,搭建并更新制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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