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5-06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建
立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管理水平,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参照执行。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部董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包括职工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与公
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相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以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性原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战略导向性原则:薪酬管理以公司战略为导向,与公司长期利益相结合;
(三)激励性原则:突出业绩导向,增强薪酬弹性,设定年度薪酬固浮比,业绩年薪与个人考核结果直接挂钩,超额奖励与公司业绩增长及工作目标挂钩;
(四)竞争力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相匹配,与市场定位相比有竞争力,强调效率、效益。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
核、制定其薪酬制度与薪酬标准。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处和经营管理
委员会需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六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
(一)对公司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补贴,年度津贴标准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实施。上述人员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业绩年薪、超额业绩奖励及非独立董事津贴构成。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业绩年薪和超额业绩奖励构成。
第七条 薪酬构成的标准确定
锚定总经理标准年薪,各岗位标准年薪=总经理标准年薪*岗位系数(具体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一)基本年薪为整年度基本工资收入,整合岗位工资、福利补贴(通讯、交通等补贴)等相关科目,由其在公司所任职务的岗位价值、公司业绩及同行业
(二)业绩年薪以标准年薪的 2/3 为基准,综合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和业绩贡献进行确定。
(三)超额业绩奖励提取与公司当期业绩和长期利益、股东利益紧密结合,具体参照超额业绩奖励计提方案来执行。
(四)董事津贴标准按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实施。
第八条 薪酬发放
(一)董事津贴发放
董事津贴依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津贴标准按季度发放。
(二)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
1.基本年薪发放:基本年薪在每月固定发放,每月发放的基本年薪金额=基本年薪/12 个月。
2.业绩年薪发放:综合公司业绩及个人业绩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个人绩效考核参照本制度“第四章 绩效考核管理”实施,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年度绩效责任书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超额业绩奖励的发放:除主要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外,也可用于董事会批准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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