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6号),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345万股股票,发行价格11.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9,738.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128.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13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123号)。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累计投入 原项目达到预定
号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 15,100.00 8,644.61 57.25% 2025年12月31日
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2 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 9,500.00 8,765.86 92.27% 2025年12月31日
及应用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性资金 11,528.27 11,528.27 100.00% 不适用
合计 36,128.27 28,938.74 -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及税金的缴纳等主要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使用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前述募投项目相关支出,易造成公司操作不便且影响支付效率。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
资金金额 换金额
基础数据加工与主动遥感能力建设项目 562.05 562.05
时空大数据平台开发及应用建设项目 151.60 151.60
合计 713.65 713.65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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