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2 16:58:57 股吧网页版
海菲曼: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2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二零二六年二月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菲曼”、“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申请已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5 年第 37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9号)。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0 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5〕8 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规定,申港证券对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

基于发行人和战略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申港证券进行的相关核查结果,申港证券就本次战略配售事宜的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3,842.498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052.7020 万股(含本数),本次发行不安排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4,895.2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50%。本次发行安排战略配售,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05.2702 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10.00%。

2、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 20 名。

3、战略投资者及参与规模和锁定期限

本次发行共有 4 名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各投资者拟认购规模及限售期限如下:

序 战略配售对象名称 拟认购股数 拟认购金额 限售期
号 (股) (元) 限

申港证券海菲曼创富 1 号北交所战略配

1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菲 768,702 15,151,116.42 12个月
曼资管计划”)

2 江苏省大运河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 137,000 2,700,270.00 6个月
司(以下简称“省大运河投资公司”)

3 昆山市新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137,000 2,700,270.00 6个月
称“新澄投资”)

4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0,000 197,100.00 6个月
“昆山创控”)

合计 1,052,70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