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7 21:22:10 股吧网页版
五新隧装重组落地 三大“小巨人”协同效应如何发挥?
来源:中国经营报

K图 920174_0

  日前,五新隧装(920174.BJ)重大资产重组陆续完成标的资产过户与股份发行登记,交易正式落地。

  五新隧装此次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了湖南中铁五新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重工”)100%股权和怀化市兴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中科技”)99.9057%股权。包括五新隧装在内,本次交易涉及三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资产交割后,市场对其业务整合与协同效应发挥保持较高关注。

  “资产交割后,公司2025年度并表只涉及五新重工一个标的公司,2026年后将完成全部标的并表。”五新隧装方面日前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公司已在筹划推进业务协同整合,计划通过生产经营与业务架构调整,力争尽快释放协同效应。

  重组正式落地

  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后,五新隧装此次重组持续推进。2025年12月25 日,五新重工100%股权及兴中科技99.9057%股权完成资产过户、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日前,五新隧装完成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工作。

  因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五新隧装近日新增控股股东湖南五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新投资”)、实际控制人王薪程的一致行动人。

  其中,于松平、于小雅为王薪程亲属,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五新隧装股份,成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薪程同时担任五新投资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张维友、褚嘉林担任五新投资高级管理人员,张维东为张维友亲属,长沙良友咨询有限公司为张维友控制的企业,通过本次交易,相关方均获得五新隧装股份,成为五新隧装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值得注意的是,五新重工原为五新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后,五新重工成为五新隧装全资子公司,五新重工同时持有五新隧装股份,构成交叉持股。根据约定,五新重工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12个月内依法依规转让其持有的五新隧装股份,消除交叉持股情形。

  此外,五新隧装近日发生系列人事变动,选举任命部分董事、高管同时,多名前高管、董事因工作调整离任。对此,五新隧装方面表示,公司本次选举、聘任的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条件,能够更好地发挥公司重组后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

  已着手推进业务整合

  包括五新隧装在内,此次重组所涉三家企业均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五新重工属于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重组落地后,三家企业业务协同效应如何发挥引发广泛关注。

  从业绩来看,2025年前三季度,兴中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0.29亿元、净利润1.91亿元,五新重工实现营业收入3.25亿元、净利润0.63亿元。同期,五新隧装营业收入为5.84亿元,净利润为0.66亿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兴中科技子公司五新科技在手订单金额为17.98亿元,五新重工在手订单金额为4.82亿元。”五新隧装方面表示,2022至2024年,五新科技订单转化率分别为 99.41%、96.26%、75.98%,五新重工订单转化率分别为100.00%、97.03%、60.76%,相应公司订单转化率高,但存在波动。

  “公司未来将立足交通基建,发展能源基建,开拓矿山和港口,以智能化和国际化引领发展。”五新隧装方面表示,未来,兴中科技业绩增量更侧重海外市场拓展,五新重工增量主要来自内河港机领域的需求释放,核心驱动包括设备更新与港口扩建带来的新增采购需求。

  对于业务协同,五新隧装方面表示,兴中科技在交通基建专用设备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可与公司主营业务深度融合,增强铁路、公路施工装备综合服务能力;五新重工将助力公司切入港口物流智能设备新赛道,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完成资产交割后,公司已开始着手推进协同整合,计划通过生产经营与业务架构调整,力争尽快释放协同效应。”五新隧装方面表示,公司计划在采购、销售与服务、研发、生产等方面加强与标的公司协同效应,提升整体产能利用与交付能力。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