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920169 证券简称:七丰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6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贷款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海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工商银行海盐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海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中信银行海盐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3、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海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9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公司以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秀才路 7 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3)海盐县不动产权第 0000935 号)作为抵押物,抵押期限为十年,具体贷款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建设银行海盐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4、公司拟向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海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望海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具体贷款金额、利息及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农商银行望海支行正式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审批决策程序
2026 年 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
请银行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前述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950.00 万元已包含在披露的 3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
三、申请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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