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132
证券代码:833137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核心员工认定的审核情况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认定颜正茂等员工为公司的
核心员工。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补充提名谈志兰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将核心员工名单向全体员
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员工对拟认定的核心员工无异议。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认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谈志兰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发表了明确核查意见。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谈志兰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谈志兰为公司核心员工。
二、备查文件
1、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5-132
4、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