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9-1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作为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辰科技”、“上市公司”、“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龙辰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 项目 工作内容
号
1 审阅公司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文件情况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保荐机构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
2 并有效执行规则制 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
度情况 度并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核
3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 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审阅募
情况 集资金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等。本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股东会及董事会会
4 情况 议资料等,同时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查看日常经营情况、访谈、
查阅相关合同及会计凭证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本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核查的事项。保荐机
5 现场核查情况 构于 2026 年 8 月对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针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向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出
具专项核查报告。
7 其他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 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制权变动 无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无 不适用
6 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 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 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10 发行人或者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督导期内,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反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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