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920160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公告编号:2025-138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和修订需要股东会决议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
与约束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责、权、利对等原则。依据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设定薪酬标准,保证薪酬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遵循市场化原则。运用市场化的机制建立业绩、薪酬双对标体系,确保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表现以及行业标准相匹配;
(三)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将薪酬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实现激励与约束的双重效果。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公司
股东会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
业绩确定: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根据股东会确定的金额发放;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体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三)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具体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因董事职务另行领取董事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年度基薪、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构成。
(一)年度基薪标准:主要依据职务、责任、能力、考核指标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是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根据年度绩效完成情况核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每年度结束后,依照既定的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相关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开展该年度绩效评价;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
薪酬分配政策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报公司董事会。
第八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津贴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参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规定按月度发
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
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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