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3 18:08:32 股吧网页版
北矿检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简称:北矿检测 证券代码:920160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GRIMM MTC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2 号 1 号楼 A708、A701 室)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重要承诺

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

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矿冶集团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和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矿冶集团承诺,矿冶集团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矿冶集团、矿冶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矿冶集团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
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矿冶集团承诺,矿冶集团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凡矿冶集团及矿冶集团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矿冶集团将按照公司的书面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公司,以避免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四、矿冶集团承诺,如果矿冶集团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的,矿冶集团将向公司返还因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所取得的全部经济所得,不足以弥补公司经济损失的,矿冶集团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矿冶集团确认,为矿冶集团真实意思表示,对矿冶集团具有法律约束力。矿冶集团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北矿检测《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将较发行前有所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短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能否保持同步增长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及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从而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远发展,符合股东利益。随着公司品牌美誉度和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公司的稳健发展将得到有力保障。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巩固现有领域的竞争优势,并通过研发新产品、拓宽服务领域,加大新产品推广力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二)加大产品和技术开发力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将不断推进科研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研发、工艺创新经验。为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大产品和技术开发力度,增强持续创新能力,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