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5-130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会议表
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聘任贾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合规性说明
贾菁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
附件:
1.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贾菁女士,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2021 年加入
公司,任法务专员,并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证券事务。
截至目前,贾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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