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恒合信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合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恒合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合信业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9 号)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955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8.00 元/股,发行股数 1,7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00.00 万元(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43.40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6.60 万元(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所发的股份)。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00Z0055号)。基于此,公司总股本由 5100 万股增加至 6800 万股。
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700 万股的基础上全额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55 万股,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0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53.00 万元,该部分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887.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100Z0064 号)。基于此,公司总股本由 6,800 万股增加至 7,055 万股,发
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1%。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0.00 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 1,700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600.0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5,6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196.4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3,443.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最近一次经公司2025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修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 10278000000769163 1,093.92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8110701014702164318 497.35
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路支行 8110701014602164027 1,4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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