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岭股份
股票代码:92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秣陵路 80 号 2 幢 601B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云绣路 9 号国盛大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权权益间接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报批程序等生效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完成必要的尽职调查且对尽职调查的结果以及尽调问题的处理措施满意(包括但不限于对尽调过程中发现的潜在损失或风险事项等进行处理,并通过协议等方式予以完善),转让方取得内部决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如需),受让方取得内部决策机构及主管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如需),各方就本次股份转让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且该等协议已生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如适用)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之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8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9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主要协议 ......1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3
六、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3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18
一、备查文件目录......18
二、备置地点......18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国 指 上海国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盛投资
国盛集团 指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华岭股份/上市公司 指 上海华岭集成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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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