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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8:52:05 股吧网页版
胜业电气:董事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114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
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提名罗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杜宝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37,724股,占公司股本的 0.90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宇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聘任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17,351股,占公司股本的 1.006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

1、罗薇女士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独立性的要求;其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杜宝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刘宇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以上三位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罗薇女士、杜宝玉先生、刘宇峰先生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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