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107
证券代码:874643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的形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向具有合法资质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平沙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申请开立有关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的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开立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有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上述议案。
公告编号:2025-107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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