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920118 证券简称:太湖远大 公告编号:2025-097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高于 0.5 亿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
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 不排除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上述投资收益有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影响。为防范风险, 公司将关注投资安全性,慎重选择理财产品,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 安全性和流动性,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收益状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正常经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行该类投资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 用率、增加收益。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部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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