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6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审议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单笔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 1.5 亿元,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不超 过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4)。
(二)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3,000 万元。截止目
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 14,400 万元,占公 司 2024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2.65%,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达到上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金 预计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 产品 收益 投资 资金
产品类型 额(万 收益率
名称 称 期限 类型 方向 来源
元) (%)
阳光金
招商银 丰利乐
固定
行股份 银行理 享 283 1.93%- 浮动 自有
2,000 97 天 收益
有限公 财产品 期(机 2.33% 收益 资金
类
司 构专
享)
宁波银
单位 7 无固 银行
行股份 银行理 固定 自有
天通知 1,000 0.83% 定期 存款
有限公 财产品 收益 资金
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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