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5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促进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为了强化和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
专业的办法,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内部各单位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经
济效益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及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公司财务处理规范性、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出合理评价。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
收支、经济活动均接受本规定的内部审计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内部审计的全部内容。定期年度审
计每年至少一次。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内
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督查工作。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掌握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税收法规等相
关专业理论知识,同时还应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并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工作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同时在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正廉洁,谦虚谨慎的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八条 与被审计的部门、个人有利益关系或冲突的审计人员应予回避。
第九条 内审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条 基本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及审计行业标准就以下项目对其财务的真实、合理性,制度的有效性及经营的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核查,并形成书面的审计、评价报告。
1、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子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执行与决算。
2、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执行情况。
4、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财务处理的规范性、合理性。
5、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6、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分支机构经营班子成员离任。
7、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特定项目。
8、其它审计事项。
第十一条 工作权限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各部门及相关人员按时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会计报表和相关文件资料。
2、参加有关会议。
3、检查会计记账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以及经济活动相关资料,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对审计中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违反财经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事项的意见,以及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5、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内部制度及严重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第四章 内部审计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分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常规审计主要包括对公司各部
门及所属子公司等每季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年度财务决算、董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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