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袁国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1)取消监事会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取消后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徐浩萍女士、李兴忠先生、宋苹苹女士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无需调整。
(2)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5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00 股,无需纳
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公司总股本为 39,877,500
股,本次共计转增 15,951,000 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9,877,500 股变更
为 55,828,500 股,注册资本将由 3987.75 万元变更为 5582.85 万元。
(3)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结合上述变化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董事会将在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变更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为止。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废止<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拟相应废止《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5-1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回避表决,监事张玉为本次激励对象汪仟平的配偶,关联监事张玉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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