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920106 证券简称:林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9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8《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公司经营
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予以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作经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九)决定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职责与分工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和管理工作,并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十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按照经营管理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与分工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规定。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经营班子成员的职责及分工;
(二)负责组织制定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职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办法;
(三)负责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情况、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四)列席董事会股东会,并可以要求发言;
(五)负责向董事会报告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及授权范围,负责主管部门的工作;
(三)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五)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七)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以下权利: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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