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机械”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志高机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8月5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2,148.14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3,992,706.08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5,714,659.3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8,278,046.77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8月7日。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9月12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3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098,902.43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501,118.8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97,783.58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2,470.3711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91,608.5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0,215,778.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9,875,830.3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234号及天健验〔2025〕277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6,987.58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39,500.00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
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金金额 集资金
1 年产300台智能化钻机生产线建设项目 30,728.00 28,215.58
2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72.00 5,772.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39,500.00 36,987.58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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