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5-099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高机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5年9月12日行使完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东方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17.41元/股于2025年8月5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322.2223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志高机械于2025年8月1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9月12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322.2223万股)。
志高机械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东方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
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志高机械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7.41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2,148.1488万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322.2223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470.3711万股,发行人发行后的总股本增加至8,914.8174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7.71%。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609.89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2,148.1488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7,399.27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9.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6,021.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6,987.58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东方证券已共同签署《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延期交付条款。
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实际获配股数 延期交付股数 限售期
号 (股) (股) 安排
1 东证期货志高机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2,148,148 1,611,165 12个月
理计划
2 上海瑞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瑞廷 920,000 690,024 6个月
多策略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 790,000 592,521 6个月
东方龙腾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江天电机有限公司 213,000 159,756 6个月
5 浙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05,000 78,753 6个月
6 鼎盛国际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0,000 22,501 6个月
(鼎盛钧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粤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22,50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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