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7 16:58:46 股吧网页版
汉鑫科技: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920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8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特定对象调研

□业绩说明会

□媒体采访

□现场参观

□新闻发布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活动

□其他
二、 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

活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活动地点:汉鑫大厦

参会单位及人员:山西证券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董事会秘书王玉敏
三、 投资者关系活动主要内容

问题 1:公司前三季度业务经营情况如何?未来有何战略规划?

回答:公司聚焦人工智能的创新产品和应用服务的业务主线,围绕智慧城 市、智能制造、智能驾驶三大业务,致力于为政企客户提供基于人工智能技术 的产品与解决方案。

1、业务经营情况

2025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5,515,466.45 元,毛利率 29.37%。

智慧城市业务收入主要是信创、教育、医疗领域市场订单,占比 80.17%。
智能制造业务主要 AI+数字工厂、AI+工业视觉业务订单,占比 12.27%。
智能驾驶业务主要是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订单,占比 7.53%。

2、智慧城市、智能制造、智能驾驶是公司战略规划的第一、第二、第三增长曲线,公司将锚定战略目标不放松,谨慎清醒地应对大环境和市场格局的变化,前瞻布局与干在当下两手都要抓。

(1)智能驾驶领域,公司积极拓展特种商用车辆自动驾驶应用等新业务领域,通过“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模式完成了产业链资源的整合,目前工业园区/港区物流接驳、无人清扫等应用场景正在市场拓展中。

(2)智能制造领域,一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产品营销模式,例如面向乳业灌装设备的预测性维护系统、面向食品药品行业的能耗优化系统、面向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生产设备管理系统等产品,将采取更多元的表现形式和渠道工具将产品信息抵达客户;二是与国际知名软件企业的合作如期推进,相关产品和咨询的合作已面向食品、医药、化工行业陆续展开,为智能制造业务的拓展注入了新的动能。

(3)公司年初筹划的“烟台汉鑫空地一体化 AI 城市管控体系示范项目”正式启动,为公司未来长足发展夯实了基础。

目前公司在手订单约 8,000 万元,在跟进订单约 74,000 万元。

问题 2: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有何布局?

回答:公司基于“AI+工业视觉”“AI+数字工厂”的核心产品能力,一是持续研发迭代、提升产品标准化程度,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例如面向方形体材料的质检理料一体化专机;二是在老客户复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多元的产品营销模式,拓宽销售路径,例如面向乳业灌装设备的预测性维护系统;三是与国际知名软件企业就技术共享、联合产品解决方案、市场拓展等方面开展合作,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全面提升自身的应用服务能力,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问题 3:请介绍公司在智能驾驶领域的产品布局、应用落地和后续发展情
况。

回答: 智能驾驶领域产品布局涵盖软平台、部分终端及行业解决方案。软平台包括智能网联的云控平台、安全监测平台,以及自主研发的自动驾驶算法系统;硬件部分包含路端边缘计算单元、车载 OBU、路端 RSU 等设备。行业解决方案方面,已落地烟台双向 10 千米开放道路的自动驾驶巴士与智能网联精准公交应用,落地智能网联隧道管理系统、智能教学实训系统。

今年公司在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布局特种商用车辆自动驾驶应用。公司与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孵化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烟台汉华灵动具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特种商用车辆研发及生产,主要面向无人清扫、无人拖拽、跨区域物流等自动驾驶应用场景,延展产业链布局,强化技术与产品落地能力。目前潜在跟进订单持续推进中。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