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工业”“发行人”“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申请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5 年第 20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133 号)。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 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证券简称为“大鹏工业”, 证券代码为“920091”。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 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 9.00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数量为 1,50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为 6,146.52 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4.40%。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 定的银行账户。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
一、本次发行申购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T 日)结束。
(一)网上申购缴款情况
(1)有效申购数量:72,217,951,700 股
(2)有效申购户数:593,988 户
(3)网上有效申购倍数:5,349.47790 倍
(二)网上配售情况
根据《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上配售原则,本次网上发行获配户数为 87,886
户,网上获配股数为 1,350.00 万股,网上获配金额为 121,500,000.00 元,网上
获配比例为 0.0186934130%。
二、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合计 15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10.00%,发
行价格为 9.00 元/股,战略配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 1,350.00 万元。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实际获配数量(股) 锁定期
1 东证期货大鹏工业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895,349 12 个月
计划
2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581,395 12 个月
3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3,256 12 个月
合计 1,500,000 -
注: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所获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546.24 万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1)保荐费用:300.00 万元;(2)承销费用:700.00
万元;参考市场承销保荐费率平均水平,综合考虑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意愿,经 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用:345.00 万元;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
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3、律师费用:198.11 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长期合作
的意愿、律师的工作表现及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支付;
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3.13 万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如有金额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四、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鹏堂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巨宝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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