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920090 证券简称:同辉信息 公告编号:2025-109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王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李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自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
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7,100,912 股,占公司股本的 3.5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
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是正常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聘任的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的开展。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经审阅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王薇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胜任相应职务的工作经验、履职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李刚先生的《辞职报告》
(二)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
1.王薇女士简历:198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
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2014 年入职同辉佳视(北京)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办公室主任兼总裁助理、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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