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920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6-002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解除股权冻结情况
(一) 本次解除股权冻结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解除股份冻结 6,826,653股,占其所持股份 9.13%,占公司总股本 1.16%。本次解冻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6,826,653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解冻的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
相关手续,解除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述股份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
与 2025 年 4 月 9 日被冻结,冻结申请人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辽
02 执保 129 号与(2025)辽 02 执 96 号。
(二) 剩余被冻结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剩余被冻结的股份为 28,799,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38.54%,占公司总股本的4.90%。剩余被冻结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8,799,500 股为无限售条件
股份,到期日为 2027 年 7 月 30 日,冻结申请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24)
吉 0106 民初 3507 号。
二、 备查文件目录
(一)《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三)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冻
结股份解除冻结告知函》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