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920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公告编号:2025-127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控制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兴新材料”)的通知,国兴新材料股权结构、国兴新材料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化纤集团”)之间委托管理关系拟发生变动。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权控制结构变动的情况
近日,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与化纤集团签署了《国兴新材料64.52%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已经取得市国资委批准,尚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通过反垄断审查。
上述国兴新材料股权转让完成后,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国兴新材料股权。在本次国兴新材料股权转让完成后,国兴新材料成为化纤集团全资子公司,市国资委于2023年12月28日下发的《吉林市国资委关于授权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行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职能的通知》(吉市国资发【2023】105号)将终止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鉴于市国资委直接、间接持有化纤集团67.09%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市国资委。
综上,上述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二、控股股东股权控制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控制结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国兴新材料,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市国资委。化纤集团由变动前的公司控股股东国兴新材料的委托管理方,变更为国兴新材料的控股股东,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三、备查文件
《吉林市国资委关于同意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将国兴新材料64.52%股权转让至化纤集团的批复》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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