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0
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星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柏星龙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
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
申请。2022 年 12 月 7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
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8 号)
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最终股数 12,963,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80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 152,963,4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31,819,903.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出具《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5964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末”或“期末”),公司本次结
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存管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注销前余额 存续状
(元) 态
惠 州 柏 星 招 商 银 行 惠州柏星龙包装有
龙 包 装 有 深 圳 分 行 755930704210818 限公司创意包装智 0.01 已注销
限公司 罗湖支行 能制造生产建设项
目
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罗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
755930704210818)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在完成销户前,该专户产生的
利息收入余额 0.01 元已转入公司的一般账户,使得该专户余额已归零。为便于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
续,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条款,随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之间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三、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集资 项 目 状
号 项目名称 更项目,含 投资金额 金金额 态
部分变更
1 惠州柏星龙包装有限公司创意 否 111,819,903.12 112,802,021.52 拟结项
包装智能制造生产建设项目
创意设计与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2 项目(变更为“文创产品研发与 是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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