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920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5-125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柏星龙
股票代码:920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国义
住所和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迎春路 12 号海外联谊大厦
272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2: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国义
住所和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北社区迎春路 12 号海外联谊大厦
272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9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10
附件......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柏
指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星龙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指 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指 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赵国义、赵国祥、赵国
其一致行动人
忠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
人 2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9.13%。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
233,7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6%,导致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