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证券代码:920068 证券简称:天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8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35 号),同意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5 年 5 月 7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
交所”)出具《关于同意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函》(北证函〔2025〕352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000,000 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860,000.00 元。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1,86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2,850,080.02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9,009,919.98 元。
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分别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500348 号和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34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支行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控制财务成本,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和人员费用等,并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节约财务费用,并且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主要操作流程与要求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公司生产保障部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募投项目相关采购合同,并与对方商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款项支付。
(二)在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公司生产保障部提交付款申请,根据采购合同条款、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
(三)公司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逐笔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背书转让)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荐代表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